本案基本案情:
三位犯罪嫌疑人共同实施了数起盗窃,数额巨大被鉴定数额已达几十万元,被窃单位属于教育机构,因此盗窃行为本身对于教学进程产生了严重的影响。
本案由于案情复杂,辩护代理过程中,律师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为最终成功辩护代理做好了一系列的准备,如下是南京市指导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盗窃案件的量刑指导意见:
两名从犯先期落网,被法院判决12年有期徒刑,罚金20万。
此次庄荣华律师的当事人,在次年落网,以主犯身份作为被告人参与了刑事诉讼,最终经过庄荣华律师的出色代理,同样也判决了12年有期徒刑,罚金5万元,据此,主犯因参与犯罪程度较深,但量刑并未超过从犯,且罚金部分大大减轻
依照南京市盗窃案件的量刑意见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量刑基准〕
盗窃数额6万元,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每增加犯罪数额4万元,基准刑增加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