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基本介绍:
本案案情较为复杂,首先案件受理初期,原告方并不知道拆迁的具体补偿方案,是货币补偿还是产权调换,经过律师的多次调取,最终确定了拆迁利益以及拆迁利益的领受人,也了解到了领受人以何种方式来完成了这一切。
立案后,经过第一次庭审较量,庄荣华律师非常有技巧的,诱导了对方将拆迁协议的原件提供给了法院,并且主动复印了一份给我方,其实这个是兄弟之间在父母去世之后的房屋遗产继承纠纷,而被告方利用了一份所谓的遗嘱,认定自己是合法有效的继承人,而被告在拆迁过程中确一直未向拆迁办透露有其他继承人,据此一人独占了所有遗产份额。
庭审中被告出示的遗嘱是一份代书遗嘱,都是一些有利害关系的人做了见证人,那么该遗嘱效力就存在问题。
而原告方出示的遗嘱,不仅有母亲和所有继承人的签字,在庭审也得到了所有人的认可,据此案件事实已审理清楚。原告在社会上有一定社会地位,被告在当地经济状态一般,依照代理律师的意见,我方一方面有遗嘱在手,另一方面对方有侵占遗产的行为,理应我方得到全部份额财产,但原告宅心仁厚,仍然决定在兄弟之间以和为贵,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
至此本案终结,当事人非常满意案件结果。
[判决书原件已保存于律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