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浩娟律师亲办案例
退休人员被返聘,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车祸),能否构成工伤?
来源:何浩娟律师
发布时间:2012-09-06
浏览量:2199
  [案情]张某65岁,已退休,因张某为高级工程师,退休后被返聘到某单位,现张某在上班途中发生车祸,张某是否构成工伤,对于张某的损害由谁承担责任?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当事人退休后已不具有劳动法调整的劳动者这一主体资格,因此,返聘人员与单位之间签订的协议为民事协议,不属于劳动合同,发生交通事故的,不能依照《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当事人与单位之间签订的返聘协议为雇佣关系,当事人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应认定为从事雇佣工作中受到第三者伤害,当事人的雇佣单位对于该人身损害,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当然当事人也可向事故肇事方请求人身损害赔偿。
以上内容由何浩娟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何浩娟律师咨询。
何浩娟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47好评数0
厦门软件园二期望海路55号A101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何浩娟
  • 执业律所:
    福建海炼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502*********341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福建-厦门
  • 地  址:
    厦门软件园二期望海路55号A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