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剑军律师亲办案例
半月板损伤获赔12万余元
来源:项剑军律师
发布时间:2012-09-03
浏览量:1868
2011年5月,李某早上骑电动车正常上班,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半月板损伤,索赔遇到困难以后,聘请本律师代理此案件,本律师接受委托以后,同事启动两个程序,工伤保险条列明确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受交通事故伤害的,本人承担事故非主要责任的,视同工伤。交通事故最后得到三万余元赔偿,工伤得到九万余元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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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剑军律师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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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秦淮区白下高新园区永丰大道36号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项剑军
  • 执业律所:
    江苏朗华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20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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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务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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