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凤英律师亲办案例
女博士人身损害赔偿
来源:崔凤英律师
发布时间:2012-09-01
浏览量:443
 

2012年8月3日,刘小姐在赶乘地铁上班过程中,看到地铁进站后紧走几步,但脚底一滑摔倒在地,发现脚下是大片洒落的豆浆。经伤残鉴定,事故造成刘小姐十级伤残。刘小姐委托律师诉讼赔偿,律师认为,被告地铁公司作为该地铁站的运营管理单位,没有及时清理洒落的豆浆,没有维持秩序的工作人员,也没有警告牌提示危险,应对此次事故负有全部责任。同时,刘小姐是某著名学校的经济学博士,此次事件致使身体不仅受到伤害,连自己的职业前景也受到很大的影响。现律师起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救护车费、急诊医药费、住院费、康复医药费、残疾鉴定费、伤残赔偿金、第二次手术费、精神损失等各项费用共计21余万元。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以上内容由崔凤英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崔凤英律师咨询。
崔凤英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181好评数2
奉天街333号恒运商务大厦19层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崔凤英
  • 执业律所:
    辽宁冠维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21012*********4029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辽宁-沈阳
  • 地  址:
    奉天街333号恒运商务大厦19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