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份,本律师接受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被害人家属的委托,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介入。因该案被告人系案发后畏罪潜逃后被抓获,认罪态度很不好,我们对案情提出了很多疑点,检察院将该案两次退回补充侦查,最终在铁的事实面前,被告人不得不认可犯罪事实,并积极赔偿了被害人损失,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较好的维护。
作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代理律师,必须要和检察院多进行沟通,只有让被告人无路可走,不存在侥幸心理,才能老老实实认罪,并赔偿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