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律师亲办案例
刑事案件
来源:李玉律师
发布时间:2008-10-28
浏览量:557
        1.李开红、吴凤娟、张洁、张吉诉王维林人身损害赔偿
??法院案号(2007)苏中刑一初字第0068号 案件简介:王维林因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无期徒刑,并判赔李开红、吴凤娟、张洁、张吉各项损失446816.54元
??2.聂勇涉嫌侵犯弗克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商业秘密案
??中国混凝土界知识产权第一案案件,由苏州市委书记王荣亲自批复
以上内容由李玉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李玉律师咨询。
李玉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0好评数0
苏州市学士街361号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李玉
  • 执业律所:
    苏州新天伦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0050*********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江苏-苏州
  • 地  址:
    苏州市学士街3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