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焕民律师亲办案例
宅基地拆迁引起的纠纷
来源:李焕民律师
发布时间:2012-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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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法院诉讼中,拆迁纠纷在整个诉讼案件中,占了不小的比重,一方面是因为拆迁价值较大,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家庭内容人员较为复杂,家庭内部也存在不小的争议。2011年4月一对老夫妻找到我,原因是自己的儿媳、儿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拆迁补偿。当时拆迁取得了三套安置房,当时户口一共有六个人,老夫妻,小夫妻,以及两个孩子,自己儿媳和儿子主张要求其中的2套房屋,理由是应该平均分割,小夫妻加两个孩子应该拿两套房屋,但我在详细看了相关的拆迁协议以及有关证据后,向法院提出了自己的一些观点,我们认识,该房屋为宅基地以及该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而所有的补偿款项很大的比重是土地的作价以及房屋的作价,但当时申请宅基地时,儿子还未结婚,申请人只有三个人,老夫妻加儿子,而所有的造房,也是老夫妻所建,儿媳与两个孩子只是取得一个空平方的人头补偿,因为我们认为在补偿利益的分割上,并不能平均分割,而是应该考虑到建房申请情况以及房屋建造情况,综合判断,法院在认真审查后,作出了最终判决,认定对于宅基地房屋评估的价值,老夫妻占75%,儿子占25%,儿媳与两孩子占空平方。

邢律师点评:
    本案中,最大的争议就在于,拆迁补偿是不是应该平均由所有被安置对象平均分割,这样的观点,是大多数当事人的一种误区,认为只要是被安置对象,就应该平均分,其实不然,在拆迁案件中,不但有区别,而有时差别会非常之大,拆迁政策虽然层出不穷,但大多有其规律可寻,就是先评估需要拆迁房屋的具体价值 ,再判断其价值能购买多少的安置房屋,这里包括房屋的评估价值,宅基地的评估价值等,其中因为建房人的不同,宅基地申请人的不同,从而造成,各被安置人员取得补偿的也会不同。所以拆迁案是较为复杂的一案诉讼,存在着各类性质的房屋拆迁,承租房拆迁、城市产权房拆迁、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等,而各类拆迁政策都是不同,同时每个拆迁人给出的政策或是补偿方案也是不同的,所以拆迁诉讼中,除了要了解各类房屋的拆迁政策外,还需要深入的了解具体的特定拆迁人的拆迁政策和方案,只有这样才能准确的发表出自己的观点,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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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李焕民
  • 执业律所:
    陕西渭阳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6104*********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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