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份,我接受了当事人的委托为她办理劳动仲裁案件,这个案件的被申请人是东软集团,考虑到直接打2N的经济赔偿金的难度较大,以及东软集团的实力,所以建议当事人采取比较保守的回复劳动关系,在市仲裁阶段,仲裁员无奈的接受了我的仲裁申请,但是考虑到东软对当事人的态度,考虑到他们肯定会以其他原因再次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就与当事人商量,以仲裁事实认定部分有瑕疵为由,起诉到了甘井子区人民法院,以表明我们的态度,同时在次过程中争取与东软调解,当东软接到再次起诉的通知时候,终于选择了与我们协商此事,最后以近乎2N的方式给付当事人16万的补偿金的方式,双方签署了协议,最后此案尘埃落定!
案件的反思,很多时候一个案件来委托的时候,我们要迂回的打这场硬仗,还要综合考评对方的态度以及所能坚持的底线,最后寻找破冰的机会,所以一个案件的成功,办案思路很重要,在选定了思路,然后坚持下来,并且在坚持的过程中不断的寻找机会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这才是我们律师该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