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继伟律师亲办案例
未签订劳动合同可索要双倍工资
来源:范继伟律师
发布时间:2012-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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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雁塔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裁决书



雁劳仲案字[2011]556



一、被申请人 ----应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依法支付申请人未订立劳动合同的两倍工资差额19200元,口发的工资496.8元及20117月份的工资992.7元。以上共计20689.5元。



二、本申请人应依照有关规定为申请人办理20104月至20117月期间的社会保险的参保手续并缴纳费用,具体补缴办法及数额,以各保险经办机构的审核认定为准。



如不符本裁决,应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逾期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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