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荣华律师亲办案例
寻衅滋事罪判决书【团伙案件】-南京刑事辩护律师真实案例指导(雨花法院)
来源:庄荣华律师
发布时间:2012-08-23
浏览量:713

基本案情介绍:

    本案为标准的寻衅滋事,犯罪嫌疑人闲来无事,调戏妇女,而导致受害方反抗,在酒精的刺激之下,造成了严重的犯罪后果,一人轻伤,多人受伤。

   律师代理期间,协调当事人与受害方达成赔偿谅解为最终减轻处罚做好有力的铺垫。

   本案本因系团伙犯罪予以重处,但庄荣华律师的成功辩护,使得法庭从轻处理,庄律师的当事人在看守所内已羁押了5个月左右,终法庭给予较轻的刑事处罚,即有期徒刑6个月,判决后1个月即刑满释放。

  至此本案终结,当事人非常满意案件结果。

  【判决书保留在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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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荣华律师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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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4A幢六层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庄荣华
  • 执业律所: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320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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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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