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科科律师亲办案例
借款纠纷--赴外地追回10万全部欠款且在庭前和解并履行
来源:张科科律师
发布时间:2012-08-11
浏览量:696

     本所接受王某某委托,迫使荆州市某某石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庭前支付欠款
  2011年8月30日,本所接受王某某委托,指派律师张科科先生代理其诉荆州市某某石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
  2011年9月1日,王某某向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起诉。
  2011年9月21日,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通知在2011年10月11日14时30分开庭审理本案。
  2011年9月28日,荆州市某某石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王某某支付全部欠款。当日,王某某向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申请撤诉。
  2011年9月29日,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作出(2011)沙民初字第1238号《民事裁定书》:……准许原告王某某撤回对被告荆州市某某石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起诉……审判员任修兵 书记员吴庆生……
  2011年9月30日,律师张科科先生收到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邮寄送达的的上述文书。

以上内容由张科科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张科科律师咨询。
张科科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44好评数2
  • 办案经验丰富
解放大道688号武汉广场写字楼32楼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张科科
  • 执业律所:
    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201*********067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湖北-武汉
  • 地  址:
    解放大道688号武汉广场写字楼3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