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永团律师亲办案例
故意伤害罪辩护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来源:周永团律师
发布时间:2012-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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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于2011年9月15日主动投案,同年9月19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22日被逮捕。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某犯故意伤害罪,于2012年2月30日向法院提起公诉。
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找到本律师,提出委托。本律师接受委托之后,及时地安排会见,了解案件的情况。与相关的机关联系,复制相关的案件材料及了解案件的情况。在联系受害人之后,努力与受害人做思想工作,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并获得相关的谅解书。最后在法院审判阶段,结合本案的相关事实,提出了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好、社会危害性小、主观恶性小等辩护意见,得到法院的认可。该案最后以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的结果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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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周永团
  • 执业律所:
    深圳盈科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4403*********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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