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轩律师亲办案例
服务合同纠纷
来源:王轩律师
发布时间:2012-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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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我方代理人为被告,王轩律师在多次阅卷后,对案件提出法律意见,积极应诉,同时,提出反诉。

     本案经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一审受理费由原告承担。同时支持本诉被告的反诉请求,判决本诉原告支付本诉被告经济损失。

    2009年5月原告与我方当事人被告签订协议书一份,由原告为被告进行保养护理皮衣。原告按每件15元收取清洗保养费,皮衣每件价值双方约定为2500元。合同签订后,原告共收到被告需清洗皮衣4713件,但只送回4702件,少送回11件,给被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7500元。按照协议被告应付原告洗衣费70530元,被告实际支付原告95000元,超付24470元。在保养过程中,因原告操作失误导致17件皮衣产生质量问题,造成被告经济损失42500元,对被告的名誉和信誉造成了严重伤害。

      我方当事人在答辩的同时,提出反诉:判令被反诉人返还反诉人超付给被反诉人洗衣费用24470元。判令被反诉人支付给反诉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27500元。

  根据证据可以证实,此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本案由历下区人民法院开庭合并审理,原告未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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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王轩
  • 执业律所:
    山东诚信人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70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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