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明律师亲办案例
贾某聚众斗殴致人死亡判聚众斗殴罪免予刑事处罚。
来源:李天明律师
发布时间:2012-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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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回放

   2011年贾某等6人与对方20人在楚雄新龙江广场4楼KTV因唱歌过程中发生口角,后双方随后邀约人员并准备工具,在零晨1点时双方发生打斗,并致贾某一方一人死亡,后以贾某聚众斗殴罪被起诉至法院,另一方以故意伤害罪一起起诉到法院,法院最终对主犯判处无期徒刑,其余被告人被判10年左右不等,贾某一方部分被判处缓刑和免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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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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