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擒故纵,麻痹对方,顺利胜诉
案情简介:
文山某某制药公司,在前些年为了开拓市场,鼓励本公司职工到各地联系销售公司各类药物产品。只要在外面的员工电话联系叫发货,公司就会立即组织发货,等到员工回来之后再签名确认所发的货物。货款由员工负责清收。
该公司的黄某在公司工作期间,一共欠下公司货物60多万元人民币,有一张黄某签字的欠货款达39万元的单子原件找不到了,其他的有20余万元的欠货款单已经过了诉讼时效,起诉到法院必将败诉,其结果必然是“赔了夫人又折兵”的悲惨下场。
该公司找到了我,我了解了案情后,觉得十分棘手,考虑到官司可能败诉,律师费也打折收取,以尽量减少公司的损失。公司决定聘请我做他们的代理人处理这一诉讼。
我接受委托后,认真研究材料,了解案情,制定了具体的诉讼步骤。随后就一步一步的有计划的实施了起来。第一步,顺利的解决了20余万元超过时效的单子的时效问题,想办法让这些单子的时效重新算起或者变成新债务;第二步,顺利的让黄某不知不觉中承认找不到原件的39万元的单子。
两步走完,我的诉讼准备已经就绪,写了诉状,递交到法院,法院顺利的立了案。
接下来的工作便是认真准备,在开庭的时候打个漂亮仗。
开庭时间到了,我和公司的代表出庭起诉黄某。第一次开庭,看着法官没有要立即审理的意思,而是想办法了解情况,调解。我知道这个时候把诉讼的底牌摊出来将产生不利的后果,于是,我选择了沉默。黄某看到我这个律师一言不发,自觉自己比律师强,口才比律师好,于是在法庭凯凯而谈,坚称自己没欠公司的货款。
第一次开庭,没什么结果。回到办公室后我心里琢磨着“黄某会不会请律师?如果他请律师,我这一次的诉讼将变得十分艰难,希望他能相信自己不需要律师!”
第二次开庭,果然,黄某还是一个人单枪匹马的来开庭。我在心里暗喜,黄某以后可能为今天的过于自信付出代价了。
开庭顺利的进行着,我将别有用心编排好的证据出示给黄某,让他质证。前面的证据都是原件,有黄某的签字,看了都认可。看到中间的那39万元的单子,黄某也没多想,认可是自己的签字。我可高兴了,心中担忧的最大问题有了答案,黄某的认可等于承认了公司根本就拿不出原件的一份复印件上的39万元的欠款。
开庭就在这么意外的又是自己苦心设计的方案中顺利结束了,判决结果出来了,对于我代理的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法院全部支持,案子获得了全部的胜诉。黄某不服,上诉,后又撤诉,最终这个完全是过了时效的权益和没了原始证据的权益,顺利的获得了法院的支持,彻底胜利了。
律师,是一个聪明人玩的行业,只要能合法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完全可以充分加以利用。如果本案,我讲求什么光明正大,提醒我委托人-公司的诉讼相对人其行为的法律意义和后果,那么,我可能是个高尚的人,但我绝不是个好律师。律师很多时候要运用策略,要学会麻痹对手,让他在不知不觉中露出“尾巴”,然后狠狠的抓住,一击便可定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