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晓艳律师亲办案例
打群架前先考虑后果
来源:周晓艳律师
发布时间:2012-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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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这么一群人,他们是一个村的老乡,在一起开店打工赚钱。一天晚上,老板林某喝醉酒后,因为心中有对隔壁店的郁结未解开,趁着酒意壮胆,去隔壁店拍桌子、砸玻璃、敲家具。员工们去劝架,一群人在互相推搡过程中,分不清谁打了谁。有人报警,警察来后,发现两家店的老板都受了伤。

    看似打打闹闹,打群架,互相都受了伤,事实上,主动闹事一方的老板和几个主要职员李某均构成寻衅滋事罪。老板是主犯,几个员工李某等因为劝架过程中动手帮忙打了对方,属于从犯。

    他们亲属委托我去看守所会见,老板林某和员工李某都表示后悔自己当初一时冲动,如今没了人生自由,还有个刑事罪名,只盼着早点出去。

    我去检察院阅卷,看到当时有许许多多的未成年人作为帮手,拘留一段日子后释放了。剩下这么几个主要犯罪嫌疑人,等着被判刑。

    通过与被害人不断沟通,最终被害人理解了我方当事人的心情与难处,同意通过经济赔偿来配合谅解。

    最后法院开庭,我为犯罪嫌疑人辩护,表明犯罪嫌疑人是初犯,属于激情犯罪,自己心里很后悔,已经认识到错误,并且让亲属积极赔偿了,已经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希望法院从轻判决。最终,法庭当庭宣判,同意辩护律师的意见,判决犯罪嫌疑人林某寻衅滋事罪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七个月。

    当林某与李某等人,离开看守所后,是非常激动的,终于体会到什么是犯罪的后果,连连表示将处处小心,不再惹事,好好做生意赚钱养家。

 

    律师观点:

    平时切勿一时冲动而打架,因为一旦殴打致使对方受轻伤,你就涉嫌犯罪了!

    被拘留后的解决办法,可以委托律师代替亲属去会见犯罪嫌疑人传话,去检察院阅卷,最后法庭辩护,为犯罪嫌疑人争取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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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周晓艳
  • 执业律所:
    上海翰浩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10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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