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河南A公司向东北B公司供应价值一千多万元的设备,东北B公司长期拖欠河南A公司货款,经多方催要无果。后来出现东北B公司面临破产的严峻情况,河南A公司的货款已经面临巨大风险。徐永盛律师临危接受委托,代理河南A公司承办此案。
深入挖掘财产线索,企业货款起死回生
徐永盛律师接受委托后,对案件进行了仔细、严格的梳理。从欠款单位东北B公司的一份文件中了解到,东北B公司在一热电厂有股权,并且该股权当地政府有收购意向。于是,徐永盛律师及时向法院起诉,同时申请诉讼财产保全,并及时与当地政府沟通协调,将政府收购东北B公司的股权收购款直接用以偿还河南A公司的货款,最终使河南A公司的货款顺利收回。
点评:从该案看,徐永盛律师比较擅长寻找疑难案件的突破点,这也正是解决问题成败的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