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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判缓刑

作者:潘兴峰  更新时间 : 2012-07-21  浏览量:1085

2011年某年某月被告人刘某某因误会用匕首将外来务工的蒋某导致脾破裂,经鉴定构成重伤。委托本律师后,在做了大量工作的基础上,提出被告人刘某某系自首,初犯,自愿认罪,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的辩护意见,最终被法院采纳判处被告人刘某某缓刑(判三缓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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