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老先生找到我,哭诉老伴要和他离婚。没有原因,只因为老伴太作,所以想到要去法院离婚耍耍。
起诉状上很简单,因为家庭暴力,长期分居,感情破裂,等等冠冕堂皇的理由,看似老太太这个婚离定了。
老先生说,结婚至今,每次都是老太太先惹事端,打打闹闹,老先生是逼不得已为了自卫才还手。老先生为了多赚点钱,常常出差在外,但是每次回来都会做完许多事,为老太太提供方便。他很在乎这段婚姻,非常不愿因为一次胡闹而离开这个家。
老先生边说边抽着烟,一脸痛苦,看得出他对老伴是很有感情的,什么都能包容。我决心一定不能让老先生失望。
我接受委托后,仔细分析了原告的诉状。作为被告方的代理律师,关键是准备答辩状。
开庭那天,原告严厉地表述在家是如何遭到家庭暴力的,并有自己受伤的照片为证。当庭表示一定要离婚。
我对于原告的证据一一作出答辩,并且最后辩论阶段替老先生说出他的内心想法,表达了他是如何敬爱原告。原告坐在那里不作回应。也许她在回忆、在沉思吧。
最后判决结果大致意思为:法院认为原被告感情没有破裂,希望维持婚姻关系。最后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老先生非常激动,多月的不安终于定下心了。
希望他们回家后能够好好沟通,做到真正的相敬如宾、白首偕老吧。
律师观点:
长期分居是指分居期间没有一天在一起居住过。如果有,分居期间中断,重新计算。家庭暴力需要有报警记录,作为辅助证据。没有非常严重的问题,还是能继续过日子的。希望老夫妻珍惜眼前的婚姻,相伴到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