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亮律师亲办案例
送受害者到医院留下看病钱 劫匪自称盗亦有道
来源:侯亮律师
发布时间:2008-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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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两名劫匪疯狂抢劫作案终于被抓获。不过他们在供认犯罪事实的同事却自称“盗亦有道”:他们作案多次从不打人,抢到有几万元的银行卡只拿走几千元,甚至还曾把吓出心脏病的受害者送到医院,并留下看病钱才离开。2008年07月14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专抢“的士”司机的劫案。两疑犯在庭上声称自己“盗亦有道”,这样做“把善和恶都发挥到了极致”。
  凶残的一面 一日抢劫三次
  郑珠浩,男,40岁。李茂勤,男,45岁。李茂勤曾在2006年1月19日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2007年8月31日被释放。
  据指控,郑珠浩、李茂勤从2007年12月23日至2008年1月8日间,仅半个多月就作案9起,他们专抢\"的士\"司机,共抢得1.7万余元。仅仅是在2007年12月31日,两人一日之内就作案三次。
  劫匪自述“盗亦有道” 卡内几万元只取一万块
  两匪徒有一个原则:只抢钱,不抢车。被告人郑珠浩在法庭上供认称,2007年12月31日下午,他们作案两次。抢完后,他们把零钱还给司机,说是考虑到怕司机回不去,司机可能要给车加油。
 
 “有多少钱是你的?”
  2007年12月31日晚23时许,为了购买毒品及获取赌资,两人第三次作案,携带气手枪,以租车为名乘坐被害人郑某驾驶的小轿车。当车行驶至京珠高速公路灵山路段时,郑珠浩拿出手枪,威胁郑某拿出身上钱物,并抢得现金人民币1100元。随后,两人搜出郑某的银行卡,逼迫郑某讲出密码。获知密码后,两匪徒还问郑某:“卡里面有多少钱?”郑某答,有几万块钱,还是朋友托他办事汇给他的。郑某接着问:“卡里面有多少钱是你的?”郑某答:“只有几千块。”匪徒郑珠浩则表示:“那我只拿你的钱。”之后,两人驾驶郑某的车辆,挟持郑某来到番禺区灵山镇建设银行,取得现金人民币10000元。后将郑某及其车辆丢弃。
  
留下几百元看病钱
  2008年1月8日凌晨1时,两人以同样手段作案,在广州骗被害人蒋某,说要租车去珠海。当车行至珠海市华子石路时,郑珠浩要蒋某把车停下,并掏出事先准备好的气手枪威胁蒋某说“对不起,兄弟借点钱花”。两人抢完财物后,挟持蒋某去银行取钱。当时蒋某看到气手枪,受惊过度浑身颤抖不止。蒋某说,他有心脏病,被吓得病发了,“感觉很不舒服。”两人商量打算把蒋某送到附近的医院去。到了医院后,两匪徒还从抢的钱里面拿出几百块留给蒋某看病,并把车钥匙还给蒋某。做完这些两名匪徒才“安心”逃走。疑犯所说的上述案情,与控方的起诉也相吻合。
  疑犯最后陈述 作案多次从不打人
  2008年07月14日,在法庭上两人对自己所犯的罪行供认不讳,认罪态度良好。在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李茂勤说:“我们作案从未打过被害人,我们只抢钱,没要司机的车,而且零钱我们会还给司机,发现司机不舒服,我们还送他去医院。我们用的是假枪,作案手段不恶劣,不属于罪大恶极的犯罪类型。”被告人李茂勤最后则说:“我觉得我们把善和恶发挥到了极致。我年纪大了,去年从监狱出来一直找不到工作,法官要不就判我轻点,让我在有生之年还能做些力所能及的事,要不就判我重点,我出来了也很困难。”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的审理中。
(摘编自: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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