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帅律师亲办案例
成功办结一起工伤赔偿案件
来源:郑帅律师
发布时间:2012-07-15
浏览量:831

2011年1月6日,欧某在某制造企业上班,劳动工资为每月2500元,2011年1月10日,欧某应工作机器原因手指受伤,经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为9级残疾。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欧某只上班4天为由并未积极予以赔偿。后欧某委托本律师,了解案情后,归纳本案的关键为欧某的工资待遇的确定,通过本律师的积极斡旋和争取,最后用人单位采纳了本律师的建议,欧某拿到了工伤赔偿,对本次代理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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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一南街69号四楼浙江金正大律师事务所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郑帅
  • 执业律所:
    浙江金正大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307*********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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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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