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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锁民律师亲办案例
支付完购房合同 卖方不配合办理过户登记
来源:蔡锁民律师
发布时间:2012-07-09
浏览量:1150

 

张某与李某2011年7月6日通过中介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约定李某应主动、无偿配合张某办理过户手续。在同一天张某支付完购房价款,李某向张某出示收条一份。此后, 张某一直实际居住在该房屋中。但李某却以种种理由拖延办理过户手续。张某不得已,找到我所陈新江律师,希望能够代理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陈律师接受委托后,经查证了解,发现张某所言属实,且证据确凿,并及时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另一方面也与卖房人李某沟通了解,最终,李某同意过户,张某愿意撤诉。

房屋买卖行为在百姓的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也是一项标的额比较大、涉及范围较广的一项经济行为,若在履行合同中,不注意签订合法全面的合同,极易造成纠纷。所以,在此类买卖合同之前,之中,都可以向律师等专业人士了解需要规避的风险、防范的措施等。防患于未然,总比亡羊补牢要好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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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蔡锁民
  • 执业律所:
    上海博拓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
    1310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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