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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建伟律师亲办案例
消除医患对立,诚心实意改善医患关系
来源:权建伟律师
发布时间:2012-07-04
浏览量:889

 2011年3月15日原告李东因脚部摔伤在被告处就诊,主治医生为原告进行了诊断,认为系根部骨折,遂采取石膏固定并留院观察,期间每天用药,一星期后嘱咐回家静养,一个月后进行复查。由于原告病情没有明显好转,一星期后在陕西中医医院复查,诊断为脚踝部需要矫正。后去西安红十字会医院就诊,医院告知需要手术治疗,已经超过了最佳治疗期,并要求原告立即停止锻炼。遂后,原告在红十字会医院进行了手术治疗。

    原告认为,由于被告的错误诊断,错误治疗,并错过了最佳的治疗期,导致原告在长达三个月被错误诊断及按照错误的医疗指导进行锻炼,并支付巨额的手术费用。故诉至该院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支付手术费及二次手术费、陪护费、营养费、精神抚慰金共计16.33万元。

    这是一起典型的医患纠纷,由于原告不但长期经受病痛折磨,而且耽误在校学习,其监护人在诉讼中情绪激动,与被告十分对立。而被告却认为自己的医疗行为没有过错,拒绝向原告做出任何赔偿。原告于是申请医疗鉴定。面对巨额的医疗费用,原、被告均表现出迟疑的态度。办案法官抓住这一有利时机,认真细致地向原、被告分别分析本次医患纠纷形成的原因,使原告从情感上接受本次医疗纠纷不是原告故意所为,从而消除了对立情绪,表示愿意和被告调解解决纠纷。同时,也使被告认识到自己在医疗行为过程中存在一定程度的不足,表示今后将加强医疗行为管理,并愿意向原告做出赔偿。在法官的主持下,原、被告达成协议:一、被告赔偿原告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38000元;二、原告的二次手术在被告处进行,但手术大夫在三级甲等医院聘请主任医师,全部费用由被告承担。

    法官寄语:医患纠纷耗时费力,容易使当事人矛盾激化。所以在审理此类案件中,需要法官付出更多的耐心和诚心,抓住切入点,做深入细致的调解工作,方能从根本上化解医患纠纷,改善医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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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权建伟
  • 执业律所:
    陕西秦直道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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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104*********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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