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卢某涉嫌犯交通肇事罪逃逸,轻判缓刑
被告人卢某2011年2月1日,无证驾驶无牌照两轮摩托逆向行驶,当该车行驶至某公路段时,将行人王某撞倒在地,后驾车逃离现场,王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卢某负此事故全部责任。我们提出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卢某头部也受伤,无力抢救伤员,且还叫人打电话要其朋友到现场去送伤员到医院,主观上无逃避想法。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赔偿了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部分经济损失,有悔罪表现等情节,
我们的上诉辩护意见被采纳,被告人卢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三年。当事人及家属表示相当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