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典军律师亲办案例
吴某某挪用公款罪一案
来源:孙典军律师
发布时间:2012-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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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人吴某某,男,196397日出生,汉族,大专文化程度,x教育局工作人员,人民检察院以检刑诉(20109x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吴某某挪用公款罪26万余元,于201082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经过我们精彩辩护,吴某某被减轻处理处罚判决缓刑,家属表示非常满意。被告人吴某某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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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孙典军
  • 执业律所:
    山东泉舜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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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70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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