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详情
A男与B女1987年结婚。2005年,A独自去广州打工,谁料此后音信全无。B只好一人在家抚养两个孩子,2006年B以双反感情劈裂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A在接到传票后表示拒绝离婚。
案件分析
婚诉讼。法院审理认为,双方的婚姻关系存续近20年,虽然被告存在一定过错,但是双方的感情尚未到达破裂的程度,因此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