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军律师亲办案例
担任福建建工集团某高速公路项目部法律顾问
来源:刘军律师
发布时间:2012-07-15
浏览量:877

2014年12月,我与福建建工集团内蒙准兴重载高速公路项目部签订合同。担任其准兴高速公路项目部法律顾问。2014年12月,我参与了与项目业主的工程款部分结算的仲裁谈判,因双方对于从2007年以来的已完成工程量部分存在很大争议,尤其是对于已经签证未审核部分工程量如何结算的问题分歧很大。经过多轮谈判,在事实的基础上,我们收集了大量证据来证明我们的仲裁请求,最后双方达成一致,由业主方一次性补偿项目部一千五百万元,由福建建工集团项目部继续承包未完工部分的高速公路工程。现一千五百万的赔偿款已经全部支付完毕。通过我们律师细致专业的法律服务,项目部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也为以后继续承建该高速公路工程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以上内容由刘军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刘军律师咨询。
刘军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669好评数29
  • 服务态度好
  • 咨询解答快
芙蓉中路三段398号新时空大厦20楼A区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刘军
  • 执业律所: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8012*********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湖南-长沙
  • 地  址:
    芙蓉中路三段398号新时空大厦20楼A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