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勇律师亲办案例
魏某某盗窃数额巨大律师辩护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来源:张勇律师
发布时间:2012-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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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1月10日12时许,被告人魏某某到沈阳市皇姑区陵北街某某某室,乘人不备拿走3*50+2型电缆95米(价值人民币11400元)、3*35+2型电缆60米(价值人民币4800元)、2*25+2型电缆60米(价值人民币4200元)及315型电焊机1台(价值人民币700元)盗走。

       辩护人在庭审中提出被告人与被害人原系朋友关系,双方之间有经济纠纷,被告人因一时冲动才将被害人的物品盗走,社会危害性较小,现被告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赃物已经返还被害人,请求法院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按照法律规定盗窃数额巨大,法定刑在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的量刑标准:
    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最终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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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勇律师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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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张勇
  • 执业律所:
    辽宁华恩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2101*********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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