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群山律师亲办案例
未签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支付双倍工资
来源:吕群山律师
发布时间:2012-06-19
浏览量:770

李娜在武汉某酒店担任行政工作,自进入该酒店工作之日起,该酒店一直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李娜委托本律师代理其劳动争议,经劳动仲裁后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经(2011)武经开民初字第331号一审,经(2012)武民一终字第56号终审判决用人单位依法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支付起算时间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始,合计90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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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吕群山
  • 执业律所:
    湖北维思德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20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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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务地区:
    湖北-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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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广场A座270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