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近视的汤某与聋哑人黄某同坐一辆摩托车与李某驾驶的另一辆摩托车相撞,汤某受重伤经医院抢救晕迷不醒,汤某在医院共花近20万元。因黄某当场逃逸,事故只有李某陈述,交警无法就该事故作出事故认定书,只能出具事故责任证明书。交巡警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书上无法判断汤某是不是摩托车的驾驶员,另外,也无法判决当事人各方在事故中责任大小,这对汤某的赔偿带来了难度。杨玲君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后,通过多方搜集证据,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交巡警大队提供的事故现场图为突破口,结合庭审过程中被告当庭陈述事实,抓住有利的事实进行辩护,最终为汤某获得了较高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