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盛军律师亲办案例
2002.11
来源:张盛军律师
发布时间:2005-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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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福建某商人在福建某镇购买土地使用权,预交110万元定金。因各种因素的左右,双方交易没有完成。1995年该镇政府将该土地给了其他人,但没有通知该商人也没有归还定金。在1999年交涉退定金时,福建某镇政府借口该商人没有及时付全款有晒土地嫌疑拒绝退还。由于该商人付定金时借用的某公司名义,而该公司也于98年注销,该商人无法进入诉讼程序。该商人没有留存书面交涉证据,至2002年时效也有问题。2002年经本人直接主导谈判,通过调动该商人的政治影响配合我的法律实务操作,最终签定书面还款协议书退还80万元,并当年一次给付20万元。余款在2003年逐步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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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盛军律师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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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张盛军
  • 执业律所: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武汉分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7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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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务地区:
    湖北-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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