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升军律师亲办案例
代理襄阳某公司与黄冈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
来源:龚升军律师
发布时间:2012-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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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代理襄阳某公司与黄冈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的一审、二审,发回重审后的一、二审及申诉再审全过程。

基本案情:襄阳某公司与黄冈某公司发生设备买卖合同行为,设备交割过程中发生黄冈公司雇佣拆迁工人受伤事故,设备交割一度中止。设备交割完成一年多后黄冈公司在当地起诉襄阳公司,以襄阳公司设备交付迟延致使其安装投产迟延为由主张造成其投产迟延的利润损失。

分析说明:案件在外地法院审理,存在可以理解的原因,加上对方掌握襄阳公司强令中止设备折迁的充分证据,代理难度很大。

代理要点:在承办过程中,代理人在诉讼程序上和实体问题均采取了相应的法律措施。

程序上:首先提出了管辖权异议,历经一、二审,明知不可能改变管辖仍为之。后又抓住所谓损失鉴定中的问题反复提出抗辩,致使该案被二审法院第一次发回重审。程序上双方反复周旋较量的目的还是为本身的实体问题的解决舒服,为我方调查取证争取时间和机会;

实体问题上:紧紧抓住设备迟延交付是否致使其安装投产迟延这个关键点开展调查取证和法庭上的唇枪舌战工作。为找到黄冈公司设备安装厂房车间工程建设竣工交付的证据,先后五、六次赴黄冈的多个政府部门调查取证,但因黄冈公司操作不规范,本应在主管部门存档的竣工资料均未能查到。因在程序问题的措施,给予我方充足的调查取证的时间,并最终在湖北省高院调取到该公司厂房车间竣工交付时间的关键证据。

结果:此案黄冈市中院作出终审裁决后,代理人又代理当事人向湖北省高院提出了申诉,经和省高院承办法官多次沟通,凭上述厂房竣工交付时间这一关键证据,省高级裁定撤销了原审一、二审裁决,由省院对此案进行再审,现再审正在进行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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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襄阳市檀溪路32号檀溪建行六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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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龚升军
  • 执业律所:
    湖北百龙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206*********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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