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岁的左某是江苏来沪打工人员,几年下来却没攒下钱。窘迫的经济状况,促使他想出一条生财之道。2007年1月,左某通过中介公司租赁一套两室一厅的商品房,并一次性缴纳了半年的房租8000元。随后,左某马上以房主的身份在外大肆张贴租房广告,并与闻讯而来的林先生签订了租房协议。左某一次性收取了押金、有线电视费、2年的租金等共计5万余元。到了8月份,当真正的房东上门催讨房租时,林先生才发觉自己上当受骗。随即,林先生到公安部门报案,左某被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