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显民律师亲办案例
故意伤害罪及盗窃罪案件的成功辩护
来源:苏显民律师
发布时间:2012-06-02
浏览量:460

苏显民律师现执业于山东民桥律师事务所,电话:13355108877

案情简介:2010年6月份的某天,陈某伙同赵某、杨某、刘某持砍刀、钢管窜至田某家将田某打成轻伤。2010年7月份某天陈某伙同他人在XXX小区盗窃了曹某的电动三轮车两两。公安机关将陈某抓捕后,检察院以陈某犯故意伤害罪、盗窃罪进行公诉。陈某的父亲委托苏显民律师为陈某进行辩护,

   苏显民律师接受委托后,通过会见陈某及阅读案卷材料,发现公安机关抓捕陈某时,并没有掌握陈某盗窃的犯罪行为,而是陈某主动的供述了其实施盗窃的行为。因此在开庭时,辩护人提出了,陈某在故意犯罪中自愿认罪,同意赔偿受害人损失,在盗窃案件中陈陈某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辩护意见。

最后做出了(2011)X刑初字第XX号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人陈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犯盗窃罪,单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以上内容由苏显民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苏显民律师咨询。
苏显民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469好评数9
  • 办案经验丰富
济宁市吴泰闸路香港大厦向东200米路南冠亚国际公馆14楼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苏显民
  • 执业律所:
    山东慧桥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708*********104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山东-济宁
  • 地  址:
    济宁市吴泰闸路香港大厦向东200米路南冠亚国际公馆1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