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犯罪嫌疑人何某某的父亲找到辩护人,委托刑辩律师担任何某某的辩护律师。
本案涉案金额达十多万元,刑辩律师经过多次会见犯罪嫌疑人何某某,并与检察机关沟通,研究卷宗了解到何某某为从犯;被抓获后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同案犯,具有立功表现;此次犯罪系初犯,且涉案赃款均已退还,未造成实际经济损失。律师通过自己的努力为何某某争取减轻处罚,并且被法院采纳,最终判处何某某有期徒刑二年,罚金人民币2万元。
2009年9月,何某某诈骗案宣判,何某某获得了预期最轻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