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友谊公司彩电供销合同纠纷案:南宁友谊公司于1992年被吉林
延边某商场骗去4仟多台彩电,7年来无法收回货款,牵涉到此案的有某市
人民银行,延边广电局等。又由于刑事与民事案交汇,还涉及到公安部门
及公司内部人员。1999年友谊公司为收回欠款,通过司法部门,征集了数
十民律师的意见,有的主张到延边打官司,有的主张到桂林,有的主张到
长春打官司,有的主张打行政官司,陈敦扬律师提出在南宁打官司,最后
友谊公司选定由四家律师事务所承办此案,由陈敦扬律师人律师组组长,
与众律师共同商讨办理此案,陈敦扬律师孤身亲赴延边调查取证,此案经
南宁市中级法院一审,广西区高级法院二审,均胜诉,且已执行了大部份
贷款。《南国早报》、《南宁晚报》均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