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磊律师亲办案例
故意伤害致二人重伤成功辩护缓刑
来源:付磊律师
发布时间:2012-04-16
浏览量:420

2009年10月份,赵某某纠集田某、杨某、孙某等5人前去向王某索要债务,在讨债过程中双方发生肢体冲突,杨某随手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王某、马某二人致重伤并分别构成8级伤残,致焦某轻微伤,而后赵某某等5人逃离现场,至2011年11月份,杨某被刑事拘留而后依法逮捕,经公安机关侦查将杨某列为主犯,而后被审查起诉,杨某被逮捕后其家属及时委托了付磊律师为杨某提供申请取保候审、律师会见、阅卷、出庭辩护等法律帮助,付磊律师及时抓出本案从轻处罚情节并在法庭上着重指出,并当庭得到公诉人的认可,最终合议庭给予杨某缓刑处罚的决定,判决出乎杨某及家属的预料,因为根据《刑法》关于故意伤害的规定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量刑在3-7年,且本案中杨某致二人重伤,携带利器,均属加重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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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付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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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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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706*********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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