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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犯罪不起诉案例

作者:潘兴峰  更新时间 : 2012-04-08  浏览量:1366

2011年5月被告人陈某用刀将被害人砍伤,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济宁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批捕,被告人陈某亲属委托潘兴峰律师为其辩护。潘律师接受委托后,认为被告人存在情节显著轻微等从轻处罚情节,随向检察院提出不起诉建议,最终中区检察院退卷,中区公安分局撤案,陈某被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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