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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能否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来源:饶大永律师
发布时间:2012-03-19
浏览量:1172

离婚时能否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的规定有三种情形可以请求返还:

  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是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第二和第三两项,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之所以要作出如此规定,是因为目前我国很多地方给付彩礼的情况还较为普遍,如果对彩礼问题完全不管,可能会使一些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受到严重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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