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利益纠纷案
来源:刘仍安律师
发布时间:2005-08-30
浏览量:1086
05年8月,上海某法院受理了一起新型的股东另立同类业务公司损害公司利益纠纷案.原告A公司于2000年由二名股东共同投资成立,刘某任法定代表人.张某虽没有登记为董事经理,却实际掌控公司各方面事务大权.2003年,张某却背着公司在外成立与A公司经营范围相同的B公司,张某又利用其在公司掌管印章及客户名单的优势,私自通知客户A公司所有业务全部由B公司接管,款项全部入B公司账户.此举导致A公司客户源锐减,利益大大受损.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B公司经营所得全部归A公司所有.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律师提醒:公司经营中,出现董事经理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其他股东要积极应对,及时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以上内容由刘仍安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刘仍安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