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哲彬律师亲办案例
新法为农民工穿上维权“防弹衣”
来源:李哲彬律师
发布时间:2008-01-04
浏览量:1021

新法为农民工穿上维权“防弹衣”

日期: 2008年1月2日

        来源: 中国经济法制导刊、在线国际商报

9日本报报导了北京密云县某小区逾期交房拒付违约金的事情,而后接到了一些相关的电话,有业主称,他们原打算集体讨要违约金,如若不行就走司法程序,岂料还未付诸行动,就有人先行一步,数十名农民工日前聚集该小区敲响了年底讨薪之战鼓。

  近日,位于北京密云县西果园的溪苑小区发生一起工人集体讨要拖欠工资的恶性事件。据附近居民讲,一早便有大约四、五十名施工工人聚集于溪苑小区向开发商讨要拖欠一年多的工资,而开发商一直未露面。直到下午三时,有一名工人突然当众倒地,3辆警车和一辆120急救车赶到现场,120试图将倒地的工人送往医院,但遭到众工人阻拦,他们用这种方式向开发商讨债,而最终被在场的警察劝起,并遣散聚集的工人。据在场工人介绍,此次开发商拖欠工资达数十万元。

  何时不再上演讨薪“贺岁片”

  目前,我国农民工总数已经达到1.2亿,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一部分,为我国现代化的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可以说我们城市的建设离不开这些农民工的参与,虽然他们从事着最辛苦、最脏、最累的工作,但他们得到的报酬却是最低的,即使这样有些农民工在年末岁终时甚至还拿不到一分钱的工资。

  每到这时,相关部门都要花很大的力气清欠,尽力让农民工能够领到工钱回家过年。然而,尽管中央三令五申,政府部门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拖欠农民工工资却屡禁不止。据统计,目前全国进城务工的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估计在1000亿元左右,而建筑施工企业就占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70%。从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解释和各地方政府部门制定的规定可以看出,每到年末拖欠农民工工资仍是比较严峻的问题。

  而最痛苦的还是莫过于当事人,这些城市的建设者们:“同样都是劳动者,同样都是干活吃饭,可为什么我们的工资最低?我们想拿钱回家就这么难呢?我们也是人,也有自尊,快过年了,我们真不想讨薪”,现场一位吕姓工人在寒风中颤栗着身体,眼里却有着隐藏不住的泪光。我们不禁感慨,是啊,同为劳动者,为何农民工的维权总是这样困难呢?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是否可以给他们带去一丝春风呢?

  维权素质亟待提高从2008年1月1日起,新的《劳动合同法》即将生效,在新法中虽然并没有针对农民工作专门的规定,但是也许“一视同仁”才是真正地尊重与保护吧。

  在记者采访过程中发现,多数农民工对于新法并不了解,甚至从未听说。因为农民工兄弟们几乎天天都呆在工地干活,基本上都不知道有这回事,当记者提到新法时,他们表示:“我们知道法律是可以保护我们,但是法律条文我们根本不懂,也没有时间去学,希望有人用我们听得懂的话来教教我们”。

  所以,在新法的实施过程中,首先要让其保护对象知法、懂法,才有可能用法,提高他们基本的维权素质就是当前亟待解决的。北京易行律师事务所李哲彬律师特别提醒广大的农民工朋友,“在外出务工时,若遭遇恶意拖欠工资可以不按照旧《劳动法》的规定只能进行劳动争议仲裁或由劳动行政部门处理,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相对于旧《劳动合同法》,新法对劳动者的保护力度更为加强。李哲彬律师详细介绍了新法中农民工需要了解的几项内容:一、不签合同须按月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的时间及工资标准作出明确规定,并对不按时订立劳动合同的行为作出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严厉处罚规定,超过一年不签约的,自动视为与
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工资拖欠可申请支付令。以前农民工遭遇欠薪后一般只能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由劳动行政部门处理,处理程序较复杂,诉讼成本较高且时间较长。新《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直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这一规定的出台将更加有利于保护农民工。

  三、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不必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一向是用人单位绑住劳动者的“紧箍咒”。但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除非劳动者接受过单位的培训或有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的协议,劳动者不需向单位支付任何违约金。

  四、签约两次后再续约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以前的劳动者合同都是3到6个月的居多,让劳动者长期处于紧张和压抑的状态。《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与单位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后,如果双方再次续约,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规不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在解除或终止合同时,应按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双倍支付赔偿金。

  五、员工有权参与修改“公司规章”。以前规章制度的制订往往由用人单位甚至老板一个人说了算。《劳动合同法》规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必须与员工一同商定,这样能更好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六、劳务派遣权益有保障。以前当被派遣劳动者权益受到损害时,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往往会互相推诿。《劳动合同法》规定,被派遣的劳动者受到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七、单位不给买社保就得赔偿。《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用人单位要作出赔偿,并补缴拖欠的社保资金,还要交滞纳金。

以上内容由李哲彬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李哲彬律师咨询。
李哲彬律师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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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李哲彬
  • 执业律所:
    北京易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合同法业务部部长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WO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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