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宇律师亲办案例
抢劫罪
来源:陈晓宇律师
发布时间:2012-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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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梗概:2009年7月11日零时许,被告人杨某等三人酒后在沈阳市某小区门前,因乘坐出租车问题与被害人张某发生口角,遂用拳脚殴打被害人并抢走其诺基亚手机一部。

二、裁判结果: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

三、案例点评:辩护人在庭前认真研读了本案的卷宗材料,征询了被告人的意见,并做了相应的调查取证。从这些充分的准备工作中敏锐的发现公诉机关的死穴——证人证言、被告人的供述以及被害人的陈述之间存在相当大的矛盾。辩护人抓住这一线索,认真梳理案情,查明真相。辩护人精彩缜密的辩护,得到了合议庭的认可,对被告人判处缓刑。抢劫罪是重罪,重可致死,可见缓刑是多么的难得!辩护人在强大的国家公诉机关的压力下,依然保持沉着冷静的头脑,据理力争,利用突出的专业素养以及深厚的理论功底成功的将对被告人的处罚降到最低,为当事人取得了良好的裁判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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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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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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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10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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