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峰律师亲办案例
商家夸大产品疗效被判双倍赔偿
来源:李峰律师
发布时间:2012-03-02
浏览量:584

     王先生偶然从广播中听到山归牌诺尔口服液能彻底根治糖尿病,便买来给自己和父母、岳父服用,但父母和岳父却险些住院。为此王先生将商家北京名仕门诊部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双倍赔偿。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产品责任纠纷案件。

   【案情回放】2011年8月王先生从广播中获悉名仕门诊部自行研制、生产、销售的口服液能彻底根治糖尿病,服用口服液当天就能停用降糖药和胰岛素。听到这个消息后,王先生赶往名仕门诊部现场,经工作人员介绍,他购买了10盒口服液,每盒19800元,除自己服用2盒外,王先生分别送给了父母和岳父。

然而,当王先生严格按说明书服药后,血糖不降反升,王先生的父母及岳父三人也因停药,只服用口服液,被医生建议住院。王先生遂委托律师调查,发现名仕门诊部在销售过程中存在多处欺诈,故诉至法院,要求退还货款19.8万元,赔偿19.8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名仕门诊部在销售口服液的过程中,宣传口服液的治疗效果,使用\"在20年内山归牌诺尔口服液将会是地球上糖尿病领域最为领先的产品,也就是说,产品在20年内无人能够超越\"以及\"目前市面上无任何一款其他产品或治疗方式能达到同类效果\"字眼,夸大了治疗效果。名仕门诊部就\"服用山归牌诺尔口服液当天可停用降糖药和胰岛素,10天后可全部停药\"的疗效,也未提供相关证据进行证明。在口服液推广资料上写明环兴研究院研发,但口服液的生产厂家为糖亿康公司。名仕门诊部在出售口服液的过程中,夸大宣传了产品的疗效,其行为已构成欺诈。因此名仕门诊部应退还王先生货款19.8万元,并赔偿19.8万元。(张 杨)

【律师提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本案中,名仕门诊部存在以下虚假宣传的情形:一是在宣传中夸大了治疗效果,二是未向消费者提供真实的商品生产商信息。这些虚假宣传给王先生及其家人带来了身体上和经济上的损失。基于此,法院判决名仕门诊部退还货款,并进行赔偿。值得注意的是,山归牌诺尔口服液取得的是国食健字的批号。在此提醒消费者切忌有病乱投医,保健品不能替代药品,不要被保健品天花乱坠的宣传蒙住双眼,最终贻误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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