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芳律师亲办案例
诈骗7万判缓刑
来源:向芳律师
发布时间:2012-02-29
浏览量:631
2005年7月,被告人**(保护隐私,隐去姓名)在移动营业厅拾到别人遗失的钱包,在问了几次“是谁丢的”无人应答之后,其将钱包拿走。后发现包内有银行卡,遂向银行申请密码挂失。银行告知一周后来申请新卡。被告挂失后,失主向银行挂失,银行遂向公安机关报案。一周后,被告去取钱,银行通知公安机关,被告被当场挡获。涉案金额7万余元。后检察院以诈骗罪起诉至金牛区人民法院。本人接受被告家属的委托为其辩护。本人提出公安机关的侦察过程涉嫌陷阱,同时被告的行为并没有造成社会危害,其先行行为是拾得物而产生的合法占有..等辩护理由被法院采纳,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两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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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向芳
  • 执业律所:
    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2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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