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彦瑾律师亲办案例
成功辩护刘某盗窃案
来源:李彦瑾律师
发布时间:2012-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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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系外地来烟务工人员,就职于一家大型企业。

因听说很多同事从该企业中盗窃相关配件并出售可获得利润,遂起意犯罪,并伙同同事进行了盗窃行为,涉案金额达到犯罪数额巨大,依法应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后经律师积极介入,从犯罪数额的计算上,对公安、检查机关的认定提出了异议,多次会见犯罪嫌疑人,积极地联系审判法官,不仅从法律,也从情理上打动法官。

最终,一审法院判处刘某缓刑,刘某未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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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环山路11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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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李彦瑾
  • 执业律所:
    山东信谊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706*********55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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