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北所讯)2012年2月23日,蒲小平律师正式接受原告周朝彬的委托,担任其诉袁兵、赵立权、习水县永生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遵义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的一审诉讼代理人。
周朝彬于2011年5月24日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从贵州省赤水市往习水县方向行驶途中,与被告袁兵驾驶的一辆中型自卸货车相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周朝彬受伤。伤后支出医疗费近七万元,经司法鉴定为九级伤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