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本律师为多次抢劫并致多人重伤的被告人潘某辩护。
卷宗显示:法院在十年前的一份生效判决书已经认定,潘某伙同其他共犯抢劫四十余次,重伤三人,轻伤若干人,并判决其中三名共犯死刑。三名共犯确已执行了死刑枪决。不仅如此,公安、检察机关和原审法院还一致认定,潘某是该犯罪团伙的首要分子之一,应予严惩。但在审讯过程中,潘某在治病时寻机逃脱了。
潘某脱逃后,隐姓埋名,逃命天涯十余年,最后又被公安机关抓获。
该案作为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子,被报道于聊城晚报。
不久,检察机关将潘某以抢劫罪与脱逃罪起诉到法院,要求数罪并罚,予以严惩。 本律师接受委托后,发现在潘某逃亡期间的已经改邪归正、弃恶从善。于是,本律师便把这一点作为辩护的重点之一,让家人力邀证人出庭作证,证明潘某弃恶从善的良好表现。经竭力辩护,成功保住了潘某的一条命,法院判处其无期徒刑。
聊城律师刘伟15315767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