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伪劣产品案,当事人取保候审
作者:何文真 更新时间 : 2025-06-23 浏览量:62
案情简介:当事人在烟草零售经营过程中,存在销售果味电子烟行为,因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刑事拘留羁押于信阳市某看守所。
当事人及家属来自南方某沿海省份,了解到了何律师之前有办理过类似案件的成功案例。他们去了包括本所在内的多家律所面谈后,最终与律所建立委托关系,委托何文真律师辩护。
办案经过:在接受委托后,律师及时去看守所会见当事人了解案情,为当事人提供法律辅导,制定辩护策略,并与当事人共同应对在侦查过程中案情的变化。接受委托后,在“黄金救援期内”,20天里辩护人前后共4次从信阳驱车近200公里至看守所会见当事人,2次与当面与办案单位承办人沟通法律意见申请取保候审,并进行多次电话沟通。辩护人从当事人的主观恶性、犯罪情节、共同犯罪中地位与作用、本案社会危害性以及当事人的社会危险性等多方面申请取保候审。
案件结果:后办案单位在拘留后30天内同意为当事人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