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耿正义 来源:找法网 更新日期:2025-06-12 17:38 浏览量:84
张三(化名)于2018年在深州市某房地产公司购买了商品房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2019年10月30日张三从开发商售楼部接收房屋,后张三以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要求开发商退还房屋并返还放款、赔偿自己的所有经济损失。耿正义律师接受开发商委托后,多次现场走访,了解案涉房屋的具体情况,与开发商的工程技术人员、销售人员、物业人员多次召开碰头会,认真分析原告诉求、工程实际情况,搜集对委托方有利的事实和证据,经过充分准备,经过两次长时间的开庭辩论,最终法院接受了耿律师的代理意见,驳回了原告的所有诉讼请求,耿律师运用自己丰富的工程法律知识最大限度的维护了委托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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